一、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考什么
1. 考试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级分类考试,分为A、B、C三类)。
专业科目为公安专业科目(适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
2. 考试类别A类:综合管理类,通常是区县级党政机关以上职位(选调、省属、国安等);B类:行政执法类,通常是监狱、地税等(镇江警校);C类:基层职位,通常是乡镇、街道类的职位(村官选调)。
3. 考试时长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客观性单项选择题,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观性试题,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客观性试题,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地点
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6、不得报考的人员包括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等。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2008年全省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江苏公务员网查询。
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4日至1月12日。
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08年3月10日至11日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08年3月2日至8日。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他岗位是否需加试专业科目,以及考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参考该市发布的招考简章及职位简章。
考试定于2008年3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上午8:00至9:30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A、B、C类)
- 上午10:10至11:5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A、B、C类)
- 下午5:00至6:30为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揭晓后,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将共同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确定。面试人选将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合格的人员中,依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
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拟聘任计划数的8倍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任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对于无法形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视为合格。面试成绩将由主考官现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其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他职位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所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各招考单位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日后,将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将由录用部门发放《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将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将被正式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将实行单独序列,采用合同管理。具体办法可参考《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关于招考政策的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如下:
-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025-83236050
- 无锡:0510-82858365、82737664、828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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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0523-86886351、86886261、86896181
-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025-85012029
-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025-8333725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无锡:
**请注意,文中价格已根据要求上下浮动10%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