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地点
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省辖市)的职位。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5-200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6年、2007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4日至199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工人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章)。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下同)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2008年全省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公务员网()
考试报名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008年1月4日09∶00-1月10日16∶00。
2008年1月4日09∶00-1月12日16∶00。报考者48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江苏公务员网()报名查分入口链接进入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1月14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08年3月10日-11日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3月2日-8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5:00-6:30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评卷完成后,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将共同研究决定A、B、C三类的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合格者中,依照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三倍比例,挑选面试候选人。全省法院和检察院的法律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确定。面试候选人将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成绩的排名,以计划录用人数的三倍比例选出。
对于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拟聘任计划数的八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候选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合并计算,按此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聘任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面试候选人。
对于未形成充分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面试成绩将由主考官现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则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其余职位则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进行。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候选人。各招聘单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将由录用部门发放《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将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将被正式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将实行单独序列,采用合同管理。具体办法可参考《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关于招考政策的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如下: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 025-83236050
无锡:0510-82858365、82737664、82823315
常州:0519-85681912、86604231、86617131
淮安:0517-83941813、83920363、83647599
扬州:0514-87894082、87866365、87865751、87954160
镇江:0511-84425169、84432609、84425552
泰州:0523-86886351、86886261、86896181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025-85012029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025-8333725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
江苏人事考试网:
无锡:
二、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网址为: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6480名。
报考条件如下:
1.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5日至199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2. 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3. 身体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其他条件: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5. 资格条件: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缴费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咨询。
三、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流程介绍:
考试主管机构发布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招考计划、考试大纲等。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入口,同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也将为考生提供报名入口,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整个过程始终是在上述网站进行的。
考生登录以上网站进行报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报考职位以及考试类别(分A、B、C三类),填写信息时要认真仔细,在保存信息前检查信息的准确性,如出现错误,在进行信息的修改是比较麻烦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提醒考生,如果信息不准确,在以后的资格审核和面试中,会产生影响,稍有不慎就容易失去面试资格。
上传照片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即免冠证件照(正面二寸35×45毫米),jpg格式(jpg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以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提醒考生,每年都会有因为照片不符合规定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考生在报名前,尽量准备好自己的电子照片,以使自己填写报名信息的过程顺利完成。
报考单位会就考生报考的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考生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户籍等信息,与招考职位条件匹配者通过审核,不匹配者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核后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网上进行报名确认,同时确定笔试所在城市以及准考证信息等。
报名确认后即进行网上缴费,在最初报名的网站上,点击“网上缴费”进入易宝支付平台(考生所持银行卡须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填入本人支付卡号和支付密码进行缴费,考试费用为98元/次。在缴费完成之后,考生要重新登录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以确定缴费成功。
通过报名确认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在笔试前指定时间内,到网上打印准考证。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笔试准考证是考生进入面试的重要凭证,所以在笔试完,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笔试一般在三四月,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
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类均要参加)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类均要参加)。
下午14:30至17:00,将进行《申论》(适用于A类考生)的考试,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法律专业科目考试(每年的具体安排会根据各市的招考简章有所变化)。
笔试结束后大约一个月,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将公布ABC三类笔试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各招录单位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三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该名单将在人事局网站上公布,或者由招录单位直接通过电话通知面试者。
面试前,招录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在此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招录单位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与证明。对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对于社会报考人员,则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若复审不合格,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将在同职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面试前还需参加体能测试。
体检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每年因体检不合格而被淘汰的考生数量众多,因此平时应加强身体锻炼。面试通过后,应及早做好准备。
政审通常涉及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等单位的调查和走访。通常情况下,政审前会先电话通知考生。
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招录单位将公示该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