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公务员报考资格与条件

3、报名者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之间)。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2月7日之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者,年龄需遵循《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规定。
4、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满足《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满足《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需满足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二、江苏省考公务员报考资格与条件
江苏省考公务员报考资格与条件如下:
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拥有大专以上文凭,并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公务员考试包括《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能力测验》包括语言能力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题型、判断推理题型、常识判断题以及资料分析题型等。
《申论》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判新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写作能力等方面。
建议梳理自身学习情况,以课本为基础,结合笔记、试卷、掌握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合理分配时间,有针对性地逐步攻克和落实。
这样能更好地提高学习复习效率,速读记忆是一种高效的学习、复习方法,其训练原理在于激活“脑、眼”的潜能,培养并形成眼脑直映式的阅读、学习方式。
将需要学习的信息、掌握的知识进行分类,制作思维导图或知识点卡片,这样可以让大脑、思维条理清晰,也更方便记忆、温习、掌握。
三、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
2023年江苏省考最新要求和条件如下:
2.报名者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之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之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