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考面试名单公布
依据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考生,将依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2.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A类职位总分12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60分;B类职位总分11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5分)。
3. 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如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双方协议及用人单位同意其按期毕业并实际使用的证明),其中:
对于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考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此外,面试名单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也将同步发布。
二、如何在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中查找面试名单
1、江苏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询。
2、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3、面试前,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5、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6、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7、以上是关于如何在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中查找面试名单的完整解答。
三、江苏省公务员面试名单
江苏省公务员面试名单:陈卉瑶、刘先立、王伟、李骏、杨玉吟、何伟、步繁、谢无双等。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和职务、职级、级别的管理规定。
首先要明确“国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国、省考的概念差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录机关的层级、地域范围决定的。
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考录机关即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各机关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变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录计划,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
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招考对象为符合基本法定条件和各职位特定条件的我国公民,但国考和省考的具体招考对象并不相同。其中,国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国性、范围的广泛性和条件的开放性,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无户籍限制;省考的招考范围则没有那么五湖四海,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报考时要仔细核对每个省考职位的户籍条件。
四、江苏省公务员面试名单公布
江苏省公务员面试名单:陈卉瑶、刘先立、王伟、李骏、杨玉吟、何伟、步繁、谢无双等。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和职务、职级、级别的管理规定。
首先要明确“国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国、省考的概念差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录机关的层级、地域范围决定的。
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考录机关即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各机关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变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录计划,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
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招考对象为符合基本法定条件和各职位特定条件的我国公民,但国考和省考的具体招考对象并不相同。其中,国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国性、范围的广泛性和条件的开放性,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无户籍限制;省考的招考范围则没有那么五湖四海,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报考时要仔细核对每个省考职位的户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