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公务员招考条件有何差异

各省的公务员报考条件略有不同,具体详情可查阅各省份的公务员招考公告。
以下为2017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五)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需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面向“本地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此类专门职位的人员,录用后需在职位所在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的乡镇工作满5年;报考其他地区此类专门职位的人员,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服务所在市、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其中,报考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此类专门职位的人员,录用后需在职位所在县的乡镇工作满5年;报考其他地区此类专门职位的人员,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4.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入伍所在市、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其中,报考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此类专门职位的人员,录用后需在职位所在县的乡镇工作满5年;报考其他地区此类专门职位的,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2021年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
2021年的公务员招录大多数已经完成。
例如国家公务员考试,是在2020年11月进行的。
具体信息可查看国考公告,以下内容截取自国考公告,省考可参照。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9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
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三、省考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报名资格需符合以下规定,具体报名资格以你所报考省份所报考岗位要求为准,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第11条明确指出,欲成为公务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持有中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备优良品行;(五)拥有正常履行公务的身体条件;(六)具备相应职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七)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务员法》第23条进一步规定,申请公务员职位者,除需满足第11条的要求外,还需满足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定职位所需资格。
(1)上述内容构成了报考公务员的基础资格要求。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地方省(区、市)公务员考试,每年的招考公告中都会提供更详尽、更具体的报考条件说明,其中可能包含《公务员法》中未明确提及的条件。
因此,考生们务必仔细研读招考公告,深入理解当年的招考政策。
(2)国家公务员局以及部分省份的公务员局会在招考公告的同时发布《报考指南》。这份指南详细解答了考生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包括资格资质、报考政策和报考技巧等,考生们应仔细查阅。
国考每年均会发布官方的报考指南,而山东、湖北等地也相应发布官方指南。
(1)许多考生在报名时会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产生疑问,尤其是那些专业较为冷门的考生。判断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要求,需查阅专业分类目录。
(2)值得注意的是,专业分类问题让众多考生头疼。国考和各地省考在招考时使用的专业分类目录并不完全一致。首先,国考并未发布统一的专业目录,一般参照的是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3)其次,一些省份尝试制定了本省的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而其他省份有的明确表示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目录,有的则不提及专业分类。
(4)因此,对专业要求存在疑问的考生,建议直接联系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名资格以所报考省份及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