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公务员报考资格详解
您好,以下是参照2025年的报考条件:
3、年龄需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9年2月15日至2007年2月21日期间出生。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2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需遵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的规定;
4、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5、需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健康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中的规定;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中的规定;
7、需满足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江苏省公务员报考条件概述
江苏省公务员报考资格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③学历最低为大专;④拥护宪法与法律规定;⑤拥护社会主义制度;⑥具备规定的政治素质等。针对想要报考江苏省公务员的人来说,对具体的考试内容以及报考条件可能存在疑问,下面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1. 国籍要求为中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居住或工作需提供相应证明;
2. 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4. 具备与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相匹配的学历,最低要求为大专文化水平;
5. 具备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考试科目包括:1.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2.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三、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全解析
以下是2023年江苏省考的最新要求和条件,由天翔董为您详细解读:
2.年龄需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8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需遵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的规定;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健康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需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需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的规定;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需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相关条件;
11.满足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 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 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