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衡阳省考面试成绩
根据中公教育数据显示,2023年湖南衡阳公务员考试中,最低面试分数线为44.55分(折算分数),针对的是衡阳县乡镇公务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职位;最高分数线为73.85分(折算分数),对应的是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文秘职位。
省考,即“各省公务员考试”,是指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编制归属各省份。
二、衡阳市公务员体检名单
1.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建议体检前一天禁酒、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晚上8:00后不再进食并保证充足休息,体检当天必须空腹参加,因考生原因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一张。
4.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公布的标准收取。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承担。请各位体检人员准备好足够的体检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专项检查或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6.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前,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机并上交工作人员;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亲友或其他无关人员等不得陪同或尾随至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
三、衡阳市国家公务员考点在哪里
1、湖南衡阳学生国考考试地点在长沙,其中考点包括湖南警察学院、湖南第一师范、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职业技校学院等地。国考并非只限定在所有省份的省会城市报考,而是根据报名人数统计,覆盖周边城市,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如下图就是国考的一个考点。
2、国考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都有设置考点,一般设在大学。不过具体的考点还是系统分配的,具体考点及考场座位号可以在打印准考证时查阅。另外,8个非通用语职位、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务必将考点选择在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最后,祝各位国考考生一帆风顺。
四、2017年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考生们可以参考本文“2017年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人才招聘公告”,跟随公务员考试栏目了解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衡卫发[2012]16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6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惠龙书记,小组成员:黄志坚、罗晓波、刘小平、资小龙、蔡春香、邹建军、周素英、唐业华,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由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
(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见附件2)。
在核定的用编计划内,拟定招聘信息报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后,在衡阳市人社网、各高等医学院校2017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邮件至医院信箱([email protected]),并发传真(0734-8275766)至院人事科。填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由人事科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在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定于2017年3月11日上午7:30在市中心医院华新分院15楼进行。先进行理论考试(机试),然后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进入面试环节,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人员免理论考试(机考),其他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理论考试。
⑴内容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⑵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市级三级医院(包括本院与外院)专家库抽取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专家7-11位评委组成,由院内专家担任主评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3、考试综合成绩:按理论考试(机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中免理论考试(机考)的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理论考试(机考)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6个月,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仅为1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7天无异议,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备案。
初选人员试用6个月后,请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经市卫计委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确定为最终引进人选。
已取得相关资格证者,直接办理进编、录用(调配)、工资审批等正式工作人员相关手续;未取得相关资格证者,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须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予以办理进编、录用(调配)和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报名联系表
2017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