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安庆怀宁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地点
2014安庆市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定于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1:30进行。
笔试地点:怀宁县新县城高河镇(具体考点信息请查看准考证)。
(1)岗位代码101-112: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2)岗位代码201: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
(3)岗位代码301-310: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涉及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计算机知识。
(1)岗位代码201:幼儿教师以考核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需撰写相应教案一份并组织模拟教学。
(2)岗位代码101-112、301-310: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各类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更多详情请访问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阅2014年安庆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公教育。
二、2014安庆怀宁县事业单位考试辅导信息
2014年安庆市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9人公告
2014安庆怀宁县事业单位考试辅导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1)岗位代码101-112报名地点在县卫生局;
(2)岗位代码201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
(3)岗位代码301-310报名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原县劳动保障大楼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卷,合计90元)。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怀宁县新县城高河镇(具体考点信息请查看准考证)。
(1)岗位代码101-112: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2)岗位代码201: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
(3)岗位代码301-310: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4、笔试分值: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华图教育。
三、2014安徽怀宁县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怀宁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9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怀宁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1)岗位代码101-112报名地点在县卫生局;
(2)岗位代码201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
(3)岗位代码301-310报名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原县劳动保障大楼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怀宁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附件2,报名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的应届毕业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书面证明及相关材料。
(2)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符合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家庭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减免统考笔试费用。办理减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城镇家庭考生需出示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家庭考生需出示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考生还需提供能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1)报考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符。一旦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0元至50元标准收取(两科,合卷,合计80元至100元)。
(4)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将按照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笔试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岗位招聘数为10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考。相关信息另行公告。
(7)各报考者需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8)笔试准考证领取:7月10日至11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9)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安徽中公教育网查询。
(10)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