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江苏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规定,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省属事业单位(含部分部属驻苏事业单位)的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进行统一公开招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包括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管理类岗位涵盖除单位领导人员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等岗位,以及其他对专业无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无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表》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上查阅。应聘者需符合以下条件: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应聘科级管理类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④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7.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残疾人的,应聘者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8.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前会组织对面试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若因复核不通过或其他原因造成名额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从相同岗位的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核。
通过复核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招聘部门(单位)及相应网站上公布。
未能通过复核的候选人将失去面试资格。
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复核的招聘部门(单位)提出申诉。
面试通常由招聘部门(单位)负责组织。
对于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而对于形成竞争的岗位,除非《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若招聘部门(单位)要求进行专业测试或技能操作,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占比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规定相同。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完成。
报名网址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1. 报名、照片上传、修改和补充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9:00至3月2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为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3. 申诉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4日,每天9:00至16:00;
4. 处理初审异议时间为2月25日9:00至3月4日18:00;
5. 缴费确认时间为2月25日9:00至3月5日12:00。
招聘部门(单位)将依据本公告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者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意见。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出申诉。
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招聘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找到。
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参考《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需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100元报名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者,缴费确认后,若未违反考试纪律,可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费用减免。
完成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者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者,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如有打印问题,请直接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
应聘者需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除非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报名时的信息真实性以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者可在2023年3月6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者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以下情况请不要报名: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根据2020年3月13日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对于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舍去小数。
考察组织单位将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和方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将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于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涵盖了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详情。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若应聘者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随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通常不少于三年,并包含试用期。
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服务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表现合格者将获得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关于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可查阅《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为:025-12333、025-83230723、025-83236078;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为:025-8323608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举报。
举报信箱:。
附件:1. 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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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所需专业
1. 202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所需专业包括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统计类等,具体可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 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不统一,每年都有新设专业,本目录无法全面涵盖各类院校所设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目录内,但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相近,可向招录机关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可报考。
3. 以上为“202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所需专业”的完整解答。
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阅途径
1.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可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查阅。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公务员考试专栏,下载查看相应职位表。
2. 职位表包含所有招聘岗位的详细信息,如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工作内容、任职要求等,是考生重要的参考资料。考生可通过查阅职位表了解各岗位的招聘要求和报考条件,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个人情况及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岗位。
3. 查阅职位表时,考生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了解招聘要求和报考条件;其次,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岗位;最后,注意职位表中的细节问题,如年龄限制、工作经历等,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4.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是考生了解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的重要参考资料,考生应认真阅读职位表,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报考,并注意细节问题,确保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