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山东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山东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正式发布,为广大考生提供实时更新信息。
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2年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需达到55分。
招录机关将根据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依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将直接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最后一名,也将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我市各级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1月30日。报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监狱和戒毒机关的,分别由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司法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其他济宁市市直部门单位的,由市直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2022年度济宁市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
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
领取面试通知单所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2月15日前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题统一公布。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我市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3月4日至3月7日。考点设在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见附件)。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济宁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2655350)和招录机关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外省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应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考前14天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③考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单独组织。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单发放等事项,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2021年山东济宁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2021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2021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统一笔试。
(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55分以上(实行百分制)。根据补录职位要求,笔试成绩合成规则为:
1.无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有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三)报考人员参加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与补录职位明确的考试类别、科目一致。
(四)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补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申请报考1个补录职位。
(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参加补录。
(一)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灯塔-济宁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补录职位等相关信息。对补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电话联系。
(二)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3日16:00,有意向的报考者请使用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2021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
任何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报考者,一旦核实,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对于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2021年5月14日9:00至5月16日16:00,招录机关将对网上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报考者,将一同进入资格审查。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5:1时,招录机关将停止对其他人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汇总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
监督电话:0537-2967956,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一)面试人选将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在网站公布。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报考者,将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者可以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
(二)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实行百分制计分,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将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将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2021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地点
1、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将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在报名时选择考点城市,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2、对于济南的报考者,若报考青岛的公务员,可选择就近的济南考点。
3、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灯塔-党建在线--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