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广安市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及解读
1、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442人公告
2、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
3、缴费时间:2014年6月15日24:00前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18:30
5、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卫生公共知识》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和运用相关基本知识、医学基本知识、中医学基本知识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常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的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6、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考点按职位所属地分别在市和区市县设置,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7、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xls
8、详细信息登录广安中公事业单位网站进行查看
9、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事业编进面分数
1、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事业编进面分数介绍如下:
2、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事业编预计57分左右可进面。
3、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一般达到50分以上就可以进入面试了,但是由于事业单位是选拔性的考试。进入面试是按照笔试成绩的由高到低来算的。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仅仅只考50分,是很难进入到面试的,一般的进面分数在70-80分之间。
4、进面分数的比例一般情况下是按照1:3来提取的,也就是说招1人,就需要3人进入面试来争取这个岗位。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有专业知识科目的,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5、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时事、政治、哲学、经济、历史、地理、科技、人文、法律等常识考点,类似于行测中的常识判断。公共基础知识除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以外,还有主观题,如公文改错题、简答题、论述题、作文题。
6、而行测除了常识判断外,还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资料分析、逻辑判断等题型。整体看,行测比公共基础知识题量更大,难度也相对偏大。综合应用能力和申论在命题形式上很类似,都是给出材料提出问题让考生作答。
7、所不同的是,综合应用能力根据岗位类别分为5类,每一类试卷的命制是岗位的性质相挂钩的,与申论相比,题目的专业性更强,比如综合应用能力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通常包括科技文献阅读题、科技实务题、材料作文题(科技相关)等。
三、2014年下半年四川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2014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30名,其中:区市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79名,乡镇机关20名,司法助理员3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8:00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需按照网站指引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使用。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更改报考职位。
如有关于网络报名技术问题、职位资格条件或其他疑问,可拨打本招考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通过资格初审且照片合格的考生,需在2014年8月24日至9月1日8:00前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缴费确认(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流程请参照网站指引。
来自“4.20芦山地震”重灾区的考生,包括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以及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可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可凭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父母双亡且生活困难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报名缴费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或取消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已缴费人员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剂至符合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调剂的将直接退费。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合格的考生,需在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和准考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表彰的,笔试成绩可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可加1.5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可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2014年9月28日前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至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
笔试各科成绩将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因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原则上不接受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于2014年11月下旬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将于2014年11月底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需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和证明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报名,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90元至90元之间,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随后,请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具体面试安排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县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乡镇司法助理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26-2399920、2392200
政策咨询电话: 0826-2334731、2678966
监督电话: 0826-2393328、2331722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