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政审标准详解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中,报考者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将不被视为政审合格:
(一)不符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
(二)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或组织、参与反国家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五)隐瞒重要信息,进行虚假陈述,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贿赂、受贿,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财物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十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八)自2008年2月2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九)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二十)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
(二十一)201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2011、2012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的;
(二十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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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员考试政审审查要点
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重点在于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以及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政审通常在体检合格后进行,现有两种方式:面审和函审。
面审即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函审则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两种形式均需考生提供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以下情形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江苏省公务员政审查核内容
1、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等。
3、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4、以上是江苏省公务员政审查核内容的全部解答。
四、江苏省公务员政审内容解析
江苏公务员政审考核对象为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德: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报考者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将视为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的;
(二)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或组织、参与反宪法、反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五)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参与罢工的;
(六)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七)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九)违反刑法规定,虽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12、以上便是江苏省公务员政治审查的全部内容解析。